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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峪檢測網 2021-08-16 19:08
前言:隨著中國創新藥市場的不斷壯大,越來越多的新藥研發公司為了增強產品和公司競爭力,開始瞄準國際市場,期望通過美國FDA的審評獲得新藥在美國的上市批準。FDA的新藥審評包括了兩個過程:一個是新藥臨床試驗申請(簡稱IND)審評過程,另一個是新藥上市申請(簡稱NDA)審評過程。申請人在完成新藥臨床前研究后,需向FDA提交IND申請,以開展臨床試驗。前文小編介紹了國內IND申報過程及資料要求,本文將簡單介紹FDA申報IND的過程。
美國藥品審評中心介紹
CDER(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,藥品評價和研究中心)
職責主要是審查并確保新藥、仿制藥和非處方藥上市安全,其中包括對一些生物制品的監管。
CBER(Center for Biologic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,生物制品評價和研究中心)
負責對生物和相關產品(包括血液、疫苗、過敏原、組織以及細胞和基因療法)的監管。近幾年,生物制藥領域不斷發生重大突破,最新的基因療法、再生醫學療法的評價都集中在CBER監管的范疇,CBER的重要性越來越大。
IND相關法規和指導原則
為幫助申辦者和研究人員準備并向FDA的藥物評價與研究中心(CDER)和生物制劑評價與研究中心(CBER)提交完整的IND,有充分的法規和指導原則規范申請過程中的要素,實現機構監管方法的一致性,以幫助完成IND的順利提交。
聯邦食品、藥品、化妝品法案(FD&C Act)
聯邦法規(CFR,Title 21)
21 CFR 312(IND內容與格式)
21 CFR 210&211(cGMP)
FDA指導原則(Guidance)
ICH指導原則
IND的申請類型
每年FDA都會收到數千個新的或進行中的IND申請,這些申請可能來自為了獲得新藥上市許可的公司,或探索上市藥物在各種疾病中效果的學術研究者。IND有三種申請類型:研究性IND、緊急用IND和治療IND。
研究性IND(Investigator IND):申請對象一般是醫生,有時也是藥企等以商業為目的機構組織。研究者負責發起并執行研究內容,同時直接負責藥品的分發與管理工作。
緊急使用IND(Emergency use IND):申請人沒有足夠的時間完成標準IND申請流程或倫理委員會的批準,申請人申請緊急用新藥研究申請。該類患者患有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,且沒有合適的替代療法。
治療性IND(Treatment IND/Expanded use IND):試驗用藥物和已批準藥物因風險評估而限制被獲得,但沒有合適的替代療法用于診斷、監測和治療疾病的情況下,申請治療IND以加快患有嚴重疾病的患者能獲得藥物。
IND的遞交情形
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或更多,只需提交一個IND:
研究早期缺乏明確的適應癥/劑量說明
只申請一個適應癥(或密切相關的適應癥)
使用相同劑量劑型的多種密切相關的給藥方式
兩種或兩種以上研究性新藥聯合使用
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或更多,需提交多個IND:
正在研發一種研究性新藥,用于兩種或多種不相關的病癥或適應癥
正在廣泛研究研究性新藥的多種劑型
正在廣泛研究研究性新藥的多種給藥方式
IND申請文件包
FDA 1571表格[ 21 CFR 312.23(a)(1)]
FDA 1572表格[ 21 CFR 312.53(c)]
目錄[ 21 CFR 312.23(a)(2)]
介紹性聲明與研究計劃[ 21 CFR 312.23(a)(3)]
研究者手冊[ 21 CFR 312.23(a)(5)]
臨床試驗方案[ 21 CFR 312.23(a)(6)]
CMC信息[ 21 CFR 312.23(a)(7)]
藥理學與毒理學信息[ 21 CFR 312.23(a)(8)]
既往在人體中使用的經驗[ 21 CFR 312.23(a)(9)]
IND審評
FDA收到IND申請后,會給IND分配一個IND編號,并將申請轉發給相應的審查部門。審查部門向主辦方—研究者發送確認接收函,通知所分配的IND編號、收到申請的日期、之后向審查部門提交意見的地址以及向其咨詢相關問題的FDA人員的姓名和電話號碼。
FDA有30天的審評時限規定,即FDA必須在30天內通知申請人是否可以進入臨床。
FDA在此期間沒有提出任何反對,則可以開展I期臨床試驗;
FDA認為臨床試驗存在安全風險,有權向研究或者研究機構發出臨床試驗暫停(Clinical Hold)通知,在進一步審核前,任何人體試驗都必須暫停,直到申請者對提出的問題或缺陷給出足夠的解釋和答復后,Clinical Hold才會被解除。
結語
美國是全球醫藥產業發展最為迅速的國家,對創新藥和仿制藥的申報審核全過程擁有嚴格和完善的運行機制。雖然美國IND申報并不復雜,但是要準備一個完整的IND,需要多學科緊密合作才能完成。資料的準備期間涉及多個領域,包括CMC,臨床前的藥理、藥代,毒理,和臨床方案。在整個過程中,需要有熟悉法規注冊的人指導和協助。對國內藥企來說,應充分理解FDA新藥注冊審批的相關法規事務,以積極應對國際研發市場的挑戰。
來源:Internet